新闻动态
本馆动态
通知公告
读者活动
报刊选读
报刊选读 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动态 > 报刊选读
 
 
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七月起试点
来源:钟智玲摘自《中国剪报》 发布时间:2011/6/21 8:34:29 发布人:
        六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,从7月起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,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%的地区,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。
        会议指出,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,标志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,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具有重大意义。试点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,通过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,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,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。
        会议决定,年满16周岁(不含在校学生)、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,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。
        参保居民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,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贴,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。
        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,可按月领取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养老金。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,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,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。
已年满60周岁,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,不用缴费,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。
友情链接
中国国家图书馆 | 安徽文化云 | 安徽省文化厅 | 安徽省图书馆 | 合肥市图书馆 |
Copyright@2020 nglib.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宁国市图书馆 备案号:皖ICP备08102586号-1
 当前网站总访问量  技术支持:安徽三户网络 皖公网安备341881020002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