令人叫绝的民国“一字”趣闻
| 来源:裴小清摘自《读友报》 |
发布时间:2012/3/5 8:05: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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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15年,孙中山要与宋庆龄结婚,须与原配夫人离婚。孙中山郑重其事地给夫人卢慕贞写信,请求同意离婚,并派侍卫官郑卓陪同儿子孙科回乡递交。郑卓回忆道:“……她看了中山先生的信,心情异常平静,问了宋庆龄的一些情况后,立刻表示同意离婚。卢夫人不假思索,朗声道:‘椤(拿)支笔来,要新慨(的)!’毅然在信上写了一个字‘可’字,同意离婚。”
在我们深切缅怀中山先生为革命奋斗一生的同时,不要忘记卢夫人的深明大义,一个“可”字,可见她的心胸与境界!
1932年,著名戏曲史研究家赵景深在《青年界》杂志任编辑时,因稿源不足,他给老舍发函催稿,信笺上只写了一个加了圈的“赵”字。意思是老赵被围,速发救兵。老舍见信后,心领神会,立即写了题名为《马裤先生》的短篇小说寄去。
这封一个字的催稿信,可谓独具匠心,妙不可言!
1933年初春,沈从文执教山东青岛大学,当张兆和的父母同意她与沈的婚事时,二姐张允和就用自己和名字“允”给沈从文发电报:“山东青岛大学沈从文允”。“允”一语双关,既表示婚事“允”了,又署了发报人的名字,这“半个字”的电报,可能是中国电信史上第一封白话文电报,也是沈从文爱情的福音。
一个“允”字,可见张允和的冰雪聪颖,遂成电报史上的经典!
民国这些“一字”旧事,可谓言简意赅,妙趣横生,令人叫绝!